鼎城区,隶属于湖南省常德市,原名常德县,古称朗州,位于锦绣江南的洞庭湖西滨。自秦置县以来,已有2200多年历史,县治历为州、郡、府治所。地形以平原和丘岗地为主,其中平原占50%,丘岗地占40%,全区总面积2344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116.9万亩,有湖泊8万亩,山林107万亩。粮、棉、油、猪产量居全国百强,棉、蛋、禽、水产、水果产量列湘省前茅。区内多次发现大溪文化、龙山文化、屈家岭文化和皂市文化遗址。东汉沅南故城、汉寿故城、宋鼎州城城址犹在。随着北方移民两次南迁,中原文化和湖湘文化相互交融,遂使鼎城“为文物之邦”,名胜古迹众多。有莱公甘泉、鹤湖翔羽、龙门古洞、阳山雄峙、天子义岗、金霞夕照、沧浪仙山、花溪仙池等名胜。2011年,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79.3亿元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955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40元。
鼎城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是否合法
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是否合法?
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,分公司的债务责任应当由其所属的总公司全部承担,这毫无疑问是完全合法并且符合规范的。
缘由在于,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进而致使其在处理民事行为时的责任常常必须由总公司来代为履行。
进一步来讲,这是因为在严谨的法律概念当中,分公司并未拥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及独立的意志表达能力,其所有的经营活动都需要在总公司的明确授权和严密监督之下开展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十四条
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,依照其规定。
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;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,不足以承担的,由法人承担。